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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市政府门户网站获悉,根据国家、省委省政府有关清洁取暖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,结合本市实际,本市出台了《大连市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(2018-2020年)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提出稳步推进清洁取暖,优先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,辅助实施天然气、电等清洁能源供热。到2020年,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9%,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。
《方案》提出了7项重点任务,包括:具备改造条件的热电厂实现超低排放。2018-2020年,具备改造条件的热电厂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;新、改、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。本市新、改、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,热电厂供热范围内不再批准新、改、扩建燃煤供热锅炉房,热电厂供热范围外新、改、扩建燃煤供热
锅炉房锅炉单台容量不小于63MW;开展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试点。开展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研究论证工作,在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房进行改造试点;扩大热电厂供热能力。热电厂进行高背压、抽气系统等改造,挖掘现有机组供热潜力。在具备场地条件的热电厂内建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热水锅炉;扩大热电厂供热范围。鼓励热电联产企业与锅炉房供热企业通过并购、参股、租赁和转供热等多种方式开展合作,原有锅炉房具备一定规模的可保留作为调峰备用热源;推进天然气取暖。2020年底前,热电集团北海热电厂天然气供热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;在新建建筑和中、小学进行电等清洁能源取暖试点。在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和中小学校进行电等清洁能源取暖试点,试点成功后在全市推广。《方案》明确,到2020年,全市清洁取暖率达到49%,天然气取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。2019年6月底前,制定大连市推进清洁取暖资金补助办法,制定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资金补助办法,制定天然气、电等清洁能源取暖运行补助办法。